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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李纪:圣规与礼俗:以《童贞修规》为例再思宗教与性别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13

202648日下午1430分,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宗教文化论坛2026年度系列第二讲在望江校区文科楼200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香港大学历史系及香港人文社会研究所李纪副教授主讲,我所李以清特聘副研究员主持,并特邀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刘瑞云教授、西南民族大学郭建斌老师,以及本所李裴教授和陈建明教授参与对谈。我所师生及校外听众到场参与,现场学术氛围浓厚,互动积极。

讲座伊始,李纪副教授以1871年三封中国村庄的杜氏书信为核心材料,依托巴黎外方传教会档案与田野调查,系统考察了天主教守贞女制度传统及其在中国的本土化发展。她指出,守贞女是以西方天主教贞女传统为基础,以居家修行、发愿独身、服务教会为特征,不同于修道院修女的信众群体。同时西方天主教童贞观与中国传统文化贞洁观有所差异,后者以婚姻关系为中心,前者则以信仰忠诚与属灵追求为核心,其存在并非对婚姻制度的反抗,而是出于自身信仰对属灵婚姻的选择。守贞女制度在中国的出现最早可追溯至17世纪福建福安,于18世纪得到发展并在19世纪扩展至全国。

紧接着,李纪副教授以1744年《童贞修规》和多份贞女书信为例,对天主教贞女传统在中国的发展进程展开详细说明。她重点解读了《童贞修规》25条例中的慎始”“谋终”“定处”“听命”“珍体”“绝俗”“重出等条目。该修规规定,守贞年龄至25岁才能入会、需听从父母之命、恪守性别界限,并限制外出与参与世俗活动——这些规定结合了宗教要求和儒家礼俗,以此降低社会非议、融入本土社会。为推进教理传播,四川的《童贞修规》在梅神父推动下新增教育相关条例,推动贞女担任经言学校教师,贞女数量与教会参与次数在晚清时期出现急剧增长。

李纪副教授进而指出,即便晚清时期贞女团体逐渐扩大,她们仍面临着经济来源不定与社会礼俗冲突两大问题。她选择从《满洲传教条例》和贞女书信两组资料出发,深入探讨宗教与性别之间的关系。《满洲传教条例》显示,贞女既处于传统礼俗规制下,又凭宗教得到了较其他女性而言更良好的经济基础和家庭地位。大量贞女书信表明,贞女具备有限的识读能力。李纪副教授认为,书信中的大量错别字意味着贞女未接受传统儒学教育,但能熟练运用宗教词汇则意味着她们可能通过模仿宗教文本来表达情感,《要理问答》等宗教文本是其重要模仿对象。简言之,虽然教会体系为女性自我认同设置了僵化的等级制度,但贞女制度仍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女性的身份边界,为她们创造了可观的社会空间。

在与谈环节中,李裴教授从道教视角切入,认为道教女性修行者在独立空间、经济保障、精神寄托等方面与贞女生活状况有共通性,提出了跨宗教研究的可能。刘瑞云教授则结合巴黎外方传教会在西南地区的传播实践,肯定贞女制度客观上为晚清女性提供了文化与经济支撑。李纪副教授补充,要理学习的初衷仍是传播教理,女性赋权是历史实践的副产品。陈建明教授赞扬了李纪副教授将文献考究与田野调查充分结合的研究风格,并提出跨宗教对比、贞女制度与社会现实相联系等拓展议题。郭建斌老师则围绕史料细节,对贞女家庭代际差异与贞女书信代笔等问题进行提问。然后,现场听众围绕神圣性与性别秩序等问题踊跃发言,李纪副教授一一作出回应,并表明守贞女制度本质是以一种等级制度来对抗另一种等级制度。最后,主持人对李纪副教授的精彩分享、各学者的专业点评以及各位听众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谭锁寒



主讲人 李纪 副教授 讲座时间 2026年4月8日
讲座地点 文科楼200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