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对材料评审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公示复试成绩(详见附件1)、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2)。
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果对入学成绩或拟录取名单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致电或致信反映。(联系电话:028—85412533;邮箱:philosopher@scu.edu.cn)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
请各位拟录取同学在公示期内下载、打印并签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详见附件3),之后将扫描件发至我所电子邮箱philosopher@scu.edu.cn;并将签字的纸质版《协议书》于6月25日前寄至我所,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科楼144,邮编:610064。
收件人:王老师,028—85412533
二、政审表和调档函
1、调档函的获取: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领取调档函,请于6月20日前,填写附件4,与身份证扫描件一起发至邮箱:philosopher@scu.edu.cn,本所出具调档函后将按照邮寄信息邮寄给考生。
2、政审表的出具: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政审。政审表请直接下载附件5。考生联系所在单位下载政审表,填写并加盖鲜章。
3、政审表和档案的寄回地址:
政审表寄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科楼144,邮编:610064。
档案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科楼201哲学系党政办公室,邮编:610064。
收件人:王老师,028—85412533
4、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6月25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7月1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硕士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5、本校的考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政审表和调档函。
三、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奖助金评定
1、党组织关系转接请留意我所网站http://daoism.scu.edu.cn/taoism/news.html?newsId=1576,
2、奖助金请留意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附件2:.拟录取公示.xlsx
附件3:博士拟录取协议书.docx
附件1:博士复试成绩公示.xlsx
附件4: 调档函邮寄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5:四川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