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下午3时,四川大学130周年校庆活动暨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谷新”青年学者论坛第14讲“湖·葫·狐——道教自然崇拜伦理中的三种表达”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科楼320会议室举行。讲座由本所副研究员李冀老师主讲,本所副研究员何欣老师主持,校内外师生积极参与。

李冀老师开宗明义,指出“湖”、“葫”、“狐”这三种分别代表着自然水体、植物、动物的元素对道教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方式有着深刻的反映,接着从自然崇拜、民间信仰、文学艺术等角度展开了详细论述。
李老师首先借“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点明了水柔弱处下而近于道的特质,又谈到水在温柔滋养的同时也可以暴烈毁灭,展现了水内在的矛盾统一、神秘深邃,由此论述了水体自然崇拜的原理,并举了民间传说白娘子水漫金山的例子支持论证。接着,李老师又列举了洞庭湖娥皇女英、巢湖太姥、九鲤湖仙的传说,将其归类为神话人物、普通善人、炼丹仙人三种不同的湖神类型,并强调正是由于人与湖的关系深厚,人才会以化神的方式实现生命终结后对湖的“回归”。在进一步分享了道教水府体系与五湖大神之后,李老师通过五脏与五湖等比喻,揭示了内丹学“吾身自足”的核心观点以及大小宇宙相通的哲学逻辑。最后李老师补充了道教血湖地狱的观念,客观评述了古代社会对正常生理现象的禁忌与误解,在勾勒血湖地狱观念下水体象征从滋养到吞噬的倒转过程的同时,肯定了“破血湖”科仪的救赎与超度的意义。

接下来,李老师从代表封闭自然水体的“湖”,转入代表封闭空间的“葫”,首先介绍了壶公与费长房的经典故事以及道教文献对其不断的丰富渲染与内涵升华,其次引用石泰安、薛爱华等汉学家的观点,阐明了“壶天”、“蓬壶仙境”等概念,论述了“壶”内空间完美自足、自成一体,是一个充斥着混沌元气的小宇宙,以及方口圆身对天圆地方宇宙秩序进行倒置的辩证意味,并列举了越南的龙珠寺、玉壶寺等“壶天”建筑群实例。之后李老师再次转入内丹学领域,探讨了葫芦与黄庭的关系,引用周易参同契、白玉蟾葫芦诗强调了葫芦在内丹学中的重要作用。最后,李老师补充了葫芦作为法器的悬壶济世、收妖禁鬼等功能。
到了代表封闭生命的“狐”的部分,李老师援引商至汉的文献材料,指出了白狐、九尾狐的神圣性和吉祥的意味,与神意、王权相连。另一面,汉晋年间妖狐的象征也逐渐兴起,到了唐代,狐妖信仰极盛,“狐”与“胡”的关联也体现了该象征的异类感、紧张感。而当道教介入之后,“狐”也有了修炼成仙的可能,体现了道教“一切众生,皆含道性”的万物平等思想。李老师指出“狐”的生命封闭性体现在其封闭洞穴、封闭自身的修炼方法,而修炼的终点被称为“天狐”,这意味着从精怪到高级神灵的转变,“天狐”形貌殊异,具备神职、仪轨等。李老师还介绍了道教对天狐的处置和规训方法,以及具体的令牌法器、降伏经典、信仰圣地等,展现了“狐”的多元性、中立性,以及时人对“狐”态度的复杂性。
李老师总结称,“湖”是水域的封闭,“葫”是器用的封闭,“狐”是生命的封闭,这种封闭不是逃避,而是质变的前提,是孕育的条件。正如老子所谓的“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牗,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这些封闭共同指向了道——回归自身、向内寻求,完成个体生命最本质的超越。

与谈环节,何老师称赞李老师广征典籍、深析义理,生动揭示了道教文化在日常生活、文学艺术与民俗文化等领域的具体面貌。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讲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两次更换场地,也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封闭空间的转换。互动环节,何老师以及两位听众就“湖”“葫”“狐”各提了一个问题,分别关于龙王信仰与水体水系的关系、“道”的语源和道教对生理现象的误解、狐狸修炼进程特殊性的根本原因,李老师一一给予详细解答。讲座最终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惠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