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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7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本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1)报到时间:2015年3 月24日上午8:30

(2)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楼1楼144室

(3)注意事项:

考生需交验相关证件、材料(详见后),填写复试表。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同等学力加试:

(1)加试时间: 2015年3月25日下午2:30

(2)加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楼1楼144室

(3)加试形式:笔试,闭卷

(4)加试科目:①古代汉语;②宗教概论

(5)温馨提示:

请同等学力考生务必在2015年3月24日上午到文科楼144室报到,以免影响加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 月25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楼1楼144室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科目:

宗教学专业:中国哲学史

美学专业:美学综合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4.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

l宗教学专业:2015年3 月24日下午14:30

l美学专业:2015年3 月2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楼144室

5.体检:

体检时间:3月22日—4月10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5年4月1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办公室(文科楼144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美学专业:吴道帅、陈香雪、贺燚

宗教学专业:袁今雅、秦选涵、彭之梅、林沁莹、赵雅培、邬晓雅、徐敏、张芳、胡奇强、余颖霞、王晓明、刘杰、唐清、何欣、梁佳佳、吴仁闯、汤恺杰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楼144办公室,电话028-85412533

七、举报受理渠道:028-85412533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