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09-08
五、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硕博连读生的课程学习集中在入学后2学年内完成,总学分应修满48学分。(课程表见硕士生研究生培养方案)
3、博士阶段课程(应修满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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