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术交流活动
硕博连读生应参加本学科组织的科学研讨会(seminar),并考勤和登记。硕博连读生参与科学研讨会的总次数不得少于12次,其中本人作学术报告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学术交流活动记2学分。
六、课程考试
硕博连读生学位课程考试考前组织考试委员会(或考试小组),经校学位委员会主席批准。由考试委员会(或考试小组)主持考试(包括会审试题,确定考试方式和评分等)。考试委员会(或考试小组)由包括任课教师在内的三名副教授职务以上的教师组成。导师应参加所指导的硕博连读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考试工作。第一外国语课程的考试委员会(考试小组)由学校指定的教学单位的有关教师和导师等三人组成,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的考试委员会(或考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
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评分采用百分制,必须保留试题、试卷。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应完成理论联系实际的课程论文,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外语考试的要求按《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公共外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执行。
七、博士生资格确认
全部必修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以及第一外语的单门成绩达到70分以上,其中至少有三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博士学位专业课程成绩均应达到80分以上。不符合要求者,改为安排硕士生导师,攻读硕士学位。
硕博连读生在第二学年结束时,由所教授委员会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博士生资格审查。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对选题的考虑和准备情况等。并对其政治思想、学风、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符合要求者,即在导师的指导下,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写作。
审查不合格者,暂时取消其奖学金;半年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二次审查,合格者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写作。如二次审查不合格,则转为攻读硕士学位,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
对于中途提出终止攻读博士学位、故意不参加资格确认的硕博连读生,不得申请硕士学位,作自动退学处理,学习期限满三年有一定成绩的经研究生部认定只发给硕士毕业证书,但需赔偿博士学位课程的学费以及作为博士生所享受的待遇等相关费用。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硕博连读生在学习期间,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应不少于三年。
硕博连读生通过博士生资格审查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应在教研室作论文选题报告,听取意见。论文选题确定后,应拟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硕博连读生的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按照本学科特点,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课题应强调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并尽可能与导师及其所在学科点承担的科研项目相结合。要让硕博连读生在科研实践中增长才干,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组织科研活动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博连读生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工作中做出创造性成果。
在论文答辩前,硕博连读生必须按照校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生的相关规定发表文章或取得成果。
硕博连读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审核,认定符合答辩要求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