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指示,经本所教授委员会集体讨论,初步确定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时间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年的5月30日左右。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0月30日左右。
3、硕博连读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在博士阶段第二学期进行,具体时间为每年的3月10日左右。
二、开题报告的形式
根据学生的数量、研究方向和导师的意见,同一年级的开题报告可以分组进行。博士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开题报告,每一组的指导教授应不少于5名。硕士生开题报告,每一组的指导教师应不少于3名。
三、开题报告的结果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则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根据指导教授和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为2—3个月。修改后,经本人申请和导师同意,可以进行第二次开题报告。如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则在下一年度跟随下一年级重新开题。
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