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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02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指示,经本所教授委员会集体讨论,初步确定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预答辩的时间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安排在每年的3月10日左右进行。

二、预答辩的要求

在预答辩以前,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所修课程应全部修完并取得学分。

学位论文已经完成,并经导师同意,方能参加预答辩。

三、预答辩的形式

根据学生的数量、研究方向和导师的意见,同一年级的预答辩可以分组进行。答辩委员的人数按照研究生院关于正式答辩的规定,即由5位教授组成。

预答辩由答辩委员采用匿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赞成票超过半数以上为通过。

四、预答辩的结果

未参加预答辩者,视为主动放弃当年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预答辩委员建议修改者,应在当年学位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以前修改定稿,并经导师审查通过,方能提交论文。

预答辩未通过者,建议延期毕业。需经导师同意,重新参加预答辩并获通过,方能提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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